查看原文
其他

周泽:做一个真正的律师,“虽九死其犹未悔”

辩与呼 2021-05-24

【2021年1月,北京】


因揭露吕先三案办案机关违法办案、刑讯逼供,有关部门对我进行打击报复,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将我停业一年。年初被处罚以来,我经常自问:我做错什么了吗?


吕先三案是在喊冤的当事人吕先三律师一审被判了十几年重刑,二审可能庭都不开就维持原判的情况下,我与斯伟江律师在二审辩护中发现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铁证,并将办案人员违法办案、刑讯逼供、对当事人搞欲加之罪的情况,予以揭露,提出公开批评后,二审法院才决定开庭审理并对一审判决作出改判的。一审被判12年年徒刑的吕先三律师,二审被改判三年,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将获释。


由于被处罚的经历,我不敢肯定,吕先三案辩护如果重来一次,我还会不会、敢不敢像之前那样公开批评、揭露办案人员违法办案、刑讯逼供的问题。


进而,我又想:如果对吕先三案那样明晃晃的刑讯逼供(有录像为证)、违法办案问题,我都不敢批评,不去揭露,我还能算是一个称职的律师吗?


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,是律师法明确规定的律师职责。这对一个律师来说,与其说一种职责要求,不如说是一种需要植入内心的、需要被践行的信仰!


从律师职责的意义上,真正的律师不应该只是一个通过考试、获得司法行政部门律师执业许可的人,还应该是一个具有律师职业信仰,并能够身体力行的人。


律师只有具有职业信仰,才可能在办案实践中竭尽全力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。只有律师普遍具有这样的信仰,并去践行,律师这个职业才会显得神圣而伟大,并受人尊重。


然而,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。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,破坏法律实施的,损害社会公平和正义的,基本上都有权有势,“三维护”就是与他们作斗争。斗争总是伴随着付出、牺牲。


血淋淋的现实是,律师维权、护法,捍卫公平正义,直面强权和既得利益者,经常面临打压,停业、吊证算是轻的,被罗织罪名抓捕关押的,也所在多有。


做一个真正的律师,认真去履行律师的职责,无疑就是做一种“虽九死其犹未悔”的选择。而这,只有真正的理想主义者,才能做到。


任何时候,理想主义者都是少数。因此,真正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,作为一种信仰,并去践行的律师,注定会是少数!


绝大多数人选择律师执业,恐怕还是像湘西一位派出所所长的那句名言说的那样——“我们办案的初衷就是搞点钱。”律师执业被他们完全地当成了生意。


据了解,一些刑辩律师(律所)与当事人(或当事人亲属)之间的委托合同,甚至连会见几次都要明确作出约定,多会见一次都要加钱。显然,这些持律师证执业的人,考虑的只是投入与回报,让他们冒着风险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,显然是不可能的事!


目前国内已有几十万律师,如果大家都能像《律师法》要求的那样去做,奋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,将是国家之福,也是民众之福。至少,老百姓在找律师时,不用去考虑某个律师是死磕律师还是勾兑律师,是维权律师还是官派律师,会不会穷尽努力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;找到什么样的律师,能不能找到个好律师,得碰运气。


现实告诉我们,法律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,规定为律师的职责,只是为律师树立一个信仰目标,而不意味着每个律师都穷尽一切努力去践行。


就像,共产党党章规定“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,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”,而普遍存在的官员腐败表明,很多人入党并不是真正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而是谋取个人私利,那些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则因之显得弥足珍贵,值得全党全国人民尊重、爱戴!


那些试图穷尽努力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律师,无疑是社会的良心和宝贝。


一个国家,当政者如果真正关心大众福祉,真诚建设法治社会,真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就应该鼓励律师竭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而不是打压那些践行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职责、看起来很较真以至于“死磕”的律师。


*转自“刑辩在途”,原题《周泽:律师履行法定职责的尴尬》






往期回顾

詹燕 | 斯伟江 | 检察官 |

| 朱明勇 | 李庄 | 熊昕 | 周泽 |
| 远程杀猪 | 姐弟杀人冤案 | 认罪认罚 |
| 为亲哥辩护 | 富豪的罪与罚 | 起底吕先三案 |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